Saturday, May 29, 2010

路不拾遗

刚才在JUSCO的厕所捡到一个iphone 3Gs,我真的傻眼!怎么可能会放在这儿忘了拿?手机是我们现代人何等重要、且占据第一的物品啊!你们是不是在想,我应该自己用了吧。对不起,我没有,而且我把它送到lost & found的counter。

我第一时间告诉Maggie和妈妈。

Maggie的反应,“为什么不给我?”
妈妈的反应,“你真的蠢死了!你不要,可以给我嘛!”

老实说,我真的很失望。这是什么世界?弱肉强食吧、好人没好报吧、奸人当道吧。。。可是,我的哲学是:

做好事,不一定有好报;可是做坏事,一定有报应,而且是很快就会报的10倍奉还报应。

之后我听说,手机主人的爸爸已经把它拿走了。有没有感谢我这个‘好心人’,我不知道;但,我开心自己做了件好事。

东西不是我的,我不会强求。我真的为自己感到骄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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